東方網記者桑怡11月21日報道:上海市公安局近日通知,為了進一步優化配置公共服務資源,從明年1月1日起,經市人保局、市教委等部門審核同意,遷入上海市的人員將停止落戶人才類集體戶,進一步規範“社區公共戶”的落戶審批。
  據瞭解,新申請落戶人才類集體戶口的工作目前已經全部停止。但此前已經受理的,將在年底前辦結。根據新規,明年起因在滬無配偶、無直系親屬、無住房或所在單位未設立集體戶等原因,確無落戶條件的上海市引進人才,可在本人實際居住地“社區公共戶”落戶。
  其中,實際居住地主要有三種情況。其一,租賃房屋居住;其二,在單位集體宿舍居住,但單位未設立集體戶;其三,居住在親友家中。
  目前,上海人才類集體戶中登記在冊人員約13萬,其中大部分都是人戶分離。相關部門表示,對於這些人群,有條件的,動員其將戶口遷往本人及配偶、直系親屬的本市產權房、用人單位集體戶。而對於小部分下落不明、無法聯繫的人員,公安部門將把他們標註為“控制戶口”,當他們到公安戶政、出入境管理部門來辦理相關事務時,會予以提醒。
  下月初,公安機關將在門戶網站上,發佈相關辦理流程細則和申請材料要求。明年起,擬落戶“社區公共戶”人員可向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。  (原標題:人才類集體戶明年停辦 符合條件者可落戶“社區公共戶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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